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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1-13   来源: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向社会发布我中心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 总体情况

2024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我中心紧紧围绕为交易各方主体提供信息服务主旨,坚持依法公开原则,不断优化工作举措,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和信息公开发布核查机制,不断增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提升交易各方满意度。全年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交易信息675条。

(一)主动公开情况

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一是依靠中心网站,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公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地产交易、产权交易以及其他行业五类交易活动信息。二是及时发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各类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政策解读、改革创新举措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中心不行使任何审批、备案、监管、处罚等行政监督管理职能,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中心对发布的信息实行双层审查制度,同时每周开展自查自纠,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四)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进一步优化中心门户网站建设,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公开工作要求,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可视化,提高咨询服务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上年改进情况

开展专项工作培训会,明确政务公开职责,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按质按量、及时准确完成信息发布;修订了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办事体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质效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改进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工作要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为交易各方提供及时、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